拥护并支持洛阳十三朝概念,是承认并热爱祖国,热爱本民族文明历史的表现
为什么要坚持并维护洛阳十三朝古都论?在以前的分享中,我对河南同胞说到,爱自己的家乡,首先要爱自己家乡的文化,尊重自己的家乡,首先要尊重自己家乡的历史。按照这个概念,扩大到我们国家,我们的民族,也是同样的道理,爱自己的祖国,首先要爱自己祖国的文化,尊重自己的民族,首先要尊重自己民族的历史。
对于某一文化事物的认定,我们首先是严格按照历史记载和历史记载中的认定概念,然后是现代考古发现的证明。
史料中关于建都于长安和洛阳的朝代以及过渡性政权与割据政权的认定,已经记录在《史记》所提供的线索,以及《竹书纪年》,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新旧唐书,新旧五代史,宋史,以及《通典》《册府元龟》《资治通鉴》中,中国历史上每一个政权,其性质,实行的政举,文明选择,都做了详细的记录,从而确定了并区分了其到底是朝,还是过渡性,割据性。
特别指出的是,洛阳的十三朝,不包括西汉建立之初定都洛阳,不包括疫已经纳入西汉体系的莽新,不包括已经纳入新旧唐书体系的武周,不包括类似于前赵前秦后秦之类。
需要进一步申明的是,以上几个政权的不被认定,并非洛阳所为,而是中国古代史学家根据我华夏道统学统正统精神,以正闰统之概念所认定。因此,否认洛阳十三朝,既是否认我泱泱华夏五千年文明所坚守的道统,学统,正统,以及由此所产生的法统。基于这个概念,否认洛阳十三朝,即是否认我中华文明。
因此,拥护并坚持洛阳十三朝,就是承认并热爱祖国,热爱本民族文明历史的表现。